我不想和別人同的老公!小三判賠30萬
2017/02/23 17:07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林姓女子與已婚林姓好友偷情,林妻發現小三竟把懷孕超音波照放上臉書,氣炸提告,林女辯稱對方知情,不過,林妻曾明確說「我不想和別人同的老公」,法院判她6月徒刑,林妻事後發現兩人仍穿情侶裝、親密對話再提求償,新北地院法官認定,林女破壞對方家庭,判賠30萬。
據查,30餘歲的林女與40歲的林男相識多年,日久生情,101年間,林妻從丈夫手機發現曖昧對話,確認丈夫外遇後,有意選擇退出,林男簽協議書並公證,保證不再犯,否則賠償1千萬才挽回妻子。
未料,102年間,林妻從朋友口中得知,小三竟將胎兒超音波照放在臉書上,林妻要求小三離開,對方卻回說:「我們兩個沒辦法分開!」氣炸提告。
林女辯稱獲對方同意、默許,林男也說,簽下協議書後仍有往來、嘿咻,妻子應推測得出來;法官不認同,因林男與小三關係親密,立場偏頗,且林妻明確指是因超音波照才得知仍有往來,加上林妻曾傳LINE說:「我不想和別人同的老公」,103年間依相姦罪判刑6月。
林妻事後發現兩人仍穿「情侶裝、家庭裝」,還有「你去買鹹酥雞跟啤酒、幫你買飯了」老夫老妻對話,求償80萬,並指林女進入丈夫公司當會計、掌財務,生活豪奢,常出遊玩樂,2年內在桃園及板橋各購買一間房產。
林女否認掌控財務、生活豪奢買房等指控,並說林男未依約離婚,使她感嘆遇人不淑,如今兩人只針對工作及女兒養育探視,偶有互動;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