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槍打姐夫、又打臉法官 重判10年徒刑
2017/02/22 18:31
〔記者葉永騫/屏東報導〕男子李明達持改造手槍射擊姐夫被逮,法官釋回後竟又再度恐嚇姐夫,這次法官判決不手軟,昨天重判李明達十年有期徒刑。
有毒品、槍砲等前科的26歲的男子李明達,因為長期無業經常到姐姐及姐夫家恐嚇要錢,姐夫氣得大罵李達夫「要錢自己去賺」,讓李男相當不滿,105年6月6日晚上李男騎乘機車到姐夫家門口,持槍對著正和鄰居友人聊天的姐夫開槍,所幸槍枝性能不佳卡彈並未擊發,李男竟數度拉槍機要排除故障,姐夫及友人立即合力將李男壓制並報警處理送辦。
屏東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情況並不嚴重,隔天即讓李男釋回,沒想到李男竟然回東港鎮對著姐夫家門口大喊「小龜仔!你的生命給我顧好!」再度恐嚇姐夫及其家人,完全無視法官的裁量,而警方獲報後再度將李男逮捕,這次法官直接裁定羈押。
屏東地方法院昨天依槍砲、恐嚇、殺人未遂罪嫌,重判李明達有期徒刑10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