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基會前董座張智剛騙客戶 判刑3年
2017/02/21 17:16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前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律師,接受當事人委託進行訴訟,他接案後卻沒有提訴,為避免被發現,竟剪貼偽造法院公文唬弄,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,判他3年徒刑,可上訴。
合議庭斥責張智剛身為執業律師,應盡力維護當事人權益,卻以偽造的公文書等拖延案件進度,價值觀嚴重偏差,破壞人民對司法、法律信賴,考量張終能坦承犯行,並與大部分被害者和解,且他雖拖延任務,仍於遭羈押前後,替委任人完成訴訟官司,可見有負起應負責任,有悔意。
遭張智剛唬弄的被害者共有8位,犯行最早可回溯到97年間,一名胡姓女子委託他處理與楊姓女子間的押租金等問題,張卻沒有提出民事訴訟,竟在他的「宇國律師事務所」內,偽造法院支付命令、開庭通知書等。
102年間,他受藍姓女子委託,處理她男友涉結夥強盜向法院聲請再審程序,張同樣沒做,剪下法院收狀章,傳LINE給藍女謊稱有遞狀,扯的是,他還製造假卷宗,連審判長法官、書記官都自行杜撰;不僅如此,103年,他受鄭姓男子所託,幫鄭子對其妻提履行同居訴訟,但他沒理偽造法院收件章唬弄。
張在偵查時本來說當消基會董事長太忙了,審理時認罪;張智剛畢業於中興大學法律系,現任宇國聯合律師事務所負責人,曾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委員、消基會董事長、秘書長等重要職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