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機嗆情敵「妳離開他,我才救他」 邱女遺棄罪重判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連鎖房仲張姓店長另結新歡,欲與同居女友邱逸婷分手遭拒,兩人爭吵後張男氣極狂吞安眠藥等藥180顆,倒地抽搐、脫糞,邱女發現後仍怒氣未消,不僅打手機嗆情敵蔡姓女子「妳願意離開他,我才願意救他」,並一度阻撓趕來救人的蔡女、消防人員,導致張男延誤送醫死亡,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依遺棄罪重判邱女1年6月徒刑;仍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現年35歲的邱逸婷和大她兩歲的張姓店長在北市同居,張男卻又與另名蔡姓女子交往,98年7月張男與邱女攤牌,坦承劈腿並提議分手,但遭邱女拒絕,兩人談判數小時仍斬不斷情絲,張男心情鬱悶,竟萌生自殺念頭,獨自進入臥室,吞食女友治療心律不整的用藥及安眠藥,共約180顆陷入昏迷,一小時後,邱女才發現張男半裸倒地,脫糞、抽搐且意識模糊。
檢警調查,邱女發現後未立即將張男送醫,反而是怒氣未消,打手機嗆蔡女,要求她「妳願意離開他(張男),我才願意救他」,蔡女先口頭答應,由友人陪同趕赴現場關切。
不料,邱女不讓蔡女進屋,要求蔡女在屋外等候,蔡女查覺有異,緊急報警,消防隊員據報趕來救人,但遭邱女以「張男在休息」為由,擋在門外3分33秒。經救護人員不斷勸說下,邱女雖然開門,張男送醫仍因多重性中毒而不治。
張男家屬質疑邱女逼吞藥物害死兒子,檢方偵查後依殺人罪起訴。但邱女在法院辯稱,當時她不知張男命危,且僅查問消防員身份,沒有阻撓,此外,驗屍報告認定張男在救護員抵達前已嚴重脫糞,送醫幾無救活機會,且其身上無遭強灌藥物的傷勢,沒有證據證明邱女殺人,北院僅依遺棄罪輕判邱女4月徒刑。
高等法院審理後改判邱女10月徒刑,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邱女涉遺棄罪嫌情節重大,今加重改判1年6月。邱女今未到庭聆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