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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銀盜領案3東歐車手判太輕 北檢提上訴

喧騰一時的第一銀行ATM盜領案,台北地檢署當初起訴3人12次犯行,各求刑12年,法院卻僅論以1罪,北檢收到判決後已提起上訴。圖為一銀盜領案嫌犯到內湖模擬取錢。(資料照,記者方賓照攝)

喧騰一時的第一銀行ATM盜領案,台北地檢署當初起訴3人12次犯行,各求刑12年,法院卻僅論以1罪,北檢收到判決後已提起上訴。圖為一銀盜領案嫌犯到內湖模擬取錢。(資料照,記者方賓照攝)

2017/02/15 11:13

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第一銀行ATM遭跨國駭客集團盜領案,台北地院上月以妨礙電腦使用、贓物等罪,判拉脫維亞籍車手安卓斯、摩爾多瓦籍潘可夫、羅馬尼亞籍米海爾等3人各5年徒刑,併科罰金60萬元;台北地檢署當初起訴3人12次犯行,各求刑12年,法院卻僅論以1罪,北檢收到判決後已提起上訴。

去年7月,一銀多台ATM遭跨國盜領集團大規模盜領,領走8327萬餘元,3名東歐車手落網後,僅查獲贓款7754萬5100元,剩餘573萬2500元下落不明,檢方認為3人各盜領12次,依1罪1罰各求刑12年。

北院則認為,3人所涉犯12次犯行,因犯罪時間密集,應屬於接續犯,只成立1罪,處以妨害電腦使用罪的最高刑度5年,併科罰金60萬元,犯罪所得沒收,待服刑期滿將驅逐出境。

北檢審視北院判決後認為,3嫌雖已被宣判沒收不法所得7748萬餘元,另併罰60萬元,但3嫌在我國並無資產,恐一毛錢也追不回來,認為北院判決太輕而提起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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