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竊後被拍到 竊賊落網竟稱:我是大眾臉
2017/02/09 18:28
〔記者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走過必留下痕跡!
王姓男子闖空門,穿著印有CIDFASEL等英文的白色T恤,偷走屋主豬撲滿與現金共7萬元;警循監視器逮到他,但他卻辯稱:「我是大眾臉」。基隆地院戳破他謊言,依他衣服的「特徵」,認定他就是竊賊,判他1月徒刑。
判決指出,王姓男子去年7月間某日下午1時許,破壞陳姓屋主窗戶後,入內搜刮50元硬幣、共4萬元豬撲滿與陳父3萬元現金與陳母金戒指、玉鐲各2只。
偵查佐黃恬閱過濾路口監視器查到竊賊影像、騎的機車、體型與穿著正面印有黑色英文CIDFASEL的白色T恤,循線逮到王。
但王看過影像後辯稱,「我是大眾臉」,且他身上穿、正面印有CIDFASEL的T恤到處都有賣,否認行竊,還稱他當晚是騎車去外木山運動。
黃員還查出,失主被撬開的窗戶,位於狹窄的防火巷,巷內髒亂,監視器拍到他行竊前白色T恤很乾淨;離去時,背面卻沾有油漬。
法院就根據王的T恤特徵、背上沾有的油漬等跡證,認為王就是竊賊,依竊盜罪判他1月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