惡檢顏漢文判刑確定 屏檢啟動防逃機制
2017/02/08 20:08
〔記者李立法/屏東報導〕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顏漢文,為爭奪高雄金山寺廟產,夥同退休警察莊茂鴻等8人,開車衝撞及開槍射殺住持釋圓塵未果,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,依殺人未遂等罪,重判顏有期徒刑14年10個月,褫奪公權7年確定,當初偵辦此案並將顏起訴的屏東地檢署隨即啟用防逃機制,確保顏入監服刑。
屏東地檢署表示,今天下午接獲高雄高分檢的通知後,立刻會同相關司法單位啟動對顏漢文等人的防逃機制,在法院審理期間,法官已對顏漢文限制住居,並令其定時向轄區派出所報到,顏的行蹤都在檢方掌握中,因顏的住所位在高雄,屏檢已囑託高雄地檢署儘快通知顏漢文報到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