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信內湖購地弊案起訴5人 辜仲諒多案仍纏訟中
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檢調偵辦中信商銀內湖購地案,未查出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涉案,但他的心腹中信銀董事長室專委張明田、中信銀主秘陳永晉,涉主導中信銀高價承接張家人透過人頭公司所取得的不動產,套利8億9000萬元,今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背信等罪,起訴張明田、陳永晉、中信銀副總經理柯弘達、協理陳立三、張明田胞弟慶瑞開發董事張明人等5人。
另外7名被告包括中信金董事長顏文隆、執行長陳佳文等金控及銀行6名高層,以及慶瑞開發實際負責人巫春香,檢方認為並非總決策者,僅列席開會及例行性核章,認定沒犯意而不起訴,但檢方仍批評涉案高層在公司治理方面過於恣意。
檢方調查,張明田、陳永晉在中信金控及銀行體系位高權重,張明田年薪高達7千萬元、陳永晉年薪將近3千萬元、柯弘達年薪也逾500萬元,均位居中信銀或兼具中信金控高位,卻不思為中信金及中信銀的最大利益考量,反為私利,暗以個人親友或其等實質控制公司的名義,出售資產予中信銀,實屬關係人交易而居中套利,不僅造成中信金、中信銀出現8億9000萬元損失,對廣大投資人權益也影響甚鉅,且犯後仍否認犯行,迄今未見悔意,建請法院科以適當之刑。
案發後遭羈押禁見的張明田、陳永晉,均否認涉不法,張辯稱未參與公司營運決策,只提供財務分析及諮詢。檢方已聲請宣告沒收張氏兄弟及張明田配偶名下共153筆不動產。
辜仲諒本月6日首度遭傳喚,他證稱是經由張、陳的建議,在內湖區安康段、潭美段兩塊土地中擇一投資,並交代張、陳找人承接已出資的安康段土地,但有交代不能虧錢,購地墊款須取回。辜上週出庭後被追問是否相信部屬?他回答:「我相信他們是清白的。」
辜仲諒雖未捲入此案,但他仍涉侵占中信金資產案、併購台壽保利益輸送案、龍邦炒股案等3部分,現於台北地院審理中;另外,纏訟10年的紅火案,辜二審被依違反銀行法之背信罪判刑9年8月、併科罰金1億5000萬元,最高法院發回更審,現由高院更一審審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