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小三嬌喊「那根刺得我好痛」 法官查無通姦事證判無罪

已婚夫與盧女鹹濕對話被元配發現怒告,2人被起訴,法院最後以無具體通姦事證,判盧女無罪。(記者林嘉東攝)

已婚夫與盧女鹹濕對話被元配發現怒告,2人被起訴,法院最後以無具體通姦事證,判盧女無罪。(記者林嘉東攝)

2017/01/10 11:42

〔記者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「你那根刺得我好痛,害我想尿尿!」已婚陳姓男子開車載盧女遊山玩水,2人在車上鹹濕對話,雙雙被基隆地檢署依妨害家庭罪起訴;法院審理時,「那一根」由「針」變成「剪刀」,受傷地點也兜不攏。法院最後以無2人具體通姦事證,判盧女無罪。

判決指出,40多歲的陳姓男子與妻子結褵10餘年,陳覬覦與妻子共事10餘年的盧姓女同事,背著妻子與盧女交往。

去年2月間,陳妻發現先生手機簡訊有曖昧訊息後,私下採證,在車上行車記錄器內,發現先生外遇事證,怒告2人通姦、相姦罪。

檢方勘驗錄音光碟發現,盧女嬌嗔:「你那根刺得我好痛,害我好想尿尿!」陳辯稱,當時是因為盧女受傷的腳踝長出膿包,好心拿針刺破膿包,並未在車上搞車震。檢方認定,2人關係匪淺,不像普通朋友,將2人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。

法院審理時,陳妻對先生撤回告訴。盧女則改稱,她當左腳膝蓋長了1 個很大的膿包,陳用小剪刀去刺,要把膿挑出來,她說的「那一根」是指小剪刀等語。法院最後以檢方無法提出2人具體通姦事證,判盧女無罪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