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借朋友手機拍性愛照 高職女遭散佈裸照

楊姓女高職生向呂姓好姐妹借相機,跟男友拍性愛照,返還時要求呂女回傳照片後刪除,呂女反將照片貼在LINE群組上。(情境照)

楊姓女高職生向呂姓好姐妹借相機,跟男友拍性愛照,返還時要求呂女回傳照片後刪除,呂女反將照片貼在LINE群組上。(情境照)

2017/01/03 20:03
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楊姓女高職生向呂姓好姐妹借相機,跟男友拍性愛照,返還時要求呂女回傳照片後刪除,呂女反將照片貼在LINE群組上,魏姓女同學得知在臉書罵楊是「婊子」還嗆說:「握有性愛照」,另一名同學黃女翻拍照片傳給其他同學「欣賞」;新北地院判3女賠償19萬餘元。

楊女提訴指出,她與呂女、魏女及黃女原本都是高職同學,與呂女更是好姐妹,後來漸行漸遠,去年間,由於呂女把照片貼在群組上,迅速流傳,魏女得知後竟在臉書罵她是「婊子」還嗆:「手上握有某人性愛照」鄉民見狀紛紛索討裸照。

楊女還指,黃女也向呂女翻拍照片,給其他同學看,害她寢食難安,只能在自己班上活動,不敢跟隔壁班同學交談,且此事她工作的飯店都知道,導致她原先努力毀於一旦,無法繼續工作,罹患憂鬱症等,多次輕生割腕,求償120萬。

呂、魏兩女都說慰撫金太高;黃女則說她並未翻拍照片,而是其他同學拿她相機拍攝。

法官調查,少年法庭調查時,呂、魏均坦承其行為,且性愛照是隱私,呂女沒刪除,卻轉傳出去,已侵害到楊女隱私,魏女在臉書嗆握有裸照還稱楊是「婊子」則侵害名譽,雖黃女辯稱沒有主動翻拍,但她把其他同學翻拍照傳給他人,已侵害隱私,判3女各賠6萬餘元;可上訴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