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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玉真出庭 再度質疑前立委高資敏「不要臉」

名嘴蔡玉真出庭(記者溫于德攝)

名嘴蔡玉真出庭(記者溫于德攝)

2016/12/08 12:18

〔記者溫于德/台北報導〕名嘴蔡玉真前年11月23日,上談話性節目「正晶限時批」,評論前立委高資敏、楊富美夫妻「不要臉」,也說夫妻倆在立法院是「一對寶」等語,遭高資敏夫妻提告妨害名譽,另一併加告節目主持人彭文正、李晶玉及壹電視新聞總監余朝為等人。刑事方面已不起訴,聲請交付審判中。民事方面,蔡、彭、李則被提告求償200萬,全案今天上午開庭,3人均出庭。

全案起因於,蔡在節目中談到有關前衛生署長涂醒哲(現任嘉義市長)的烏龍舔耳案,當初爆料者就是楊富美;接著也說,「他們夫妻兩人在立法院以前是一對寶,還有曾經被票選最不要臉的立委,就是被票選出來的。」事後挨告。

上午開庭時,蔡玉真除批評高的做法是「浪費司法資源」外,也加碼爆料,刑事被告後,高資敏和時任警專校長戴天岳等人來我的鰻魚店用餐,自己曾主動舉杯示意,並請他撤告,但僅換得一句「要問我律師」,即無下文;當天高餐後在未付錢情況下,即拍拍屁股走人,反問庭上,為什麼不能說他不要臉?

在旁的彭文正、李晶玉則說,來賓言論不代表本台立場,對於被告感到莫名其妙。

高資敏夫妻的律師仍主張,被告3人都均須賠償;另,關於用餐這件事,律師也解釋,當事人先被友人帶去,到場才知經營人是蔡玉真,加上高當天也牙痛,根本無法用餐,沒有多久即離開,強調未用餐不須付錢。

法官最後確認被告方面無和解意願後,因還須調閱刑事卷,因此未定下次庭期,諭示後核辦。

蔡玉真提供不起訴書內容,關於自己挨告「不要臉」的部分(記者溫于德攝)

蔡玉真提供不起訴書內容,關於自己挨告「不要臉」的部分(記者溫于德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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