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引狼入室」 嚇壞兩造當事人
2016/12/07 11:06
[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]台中市連姓男子懷疑女友遭凃男有踰矩行為,找許庭維、尤詩凱協助處理,結果連、涂兩人都嚇壞了,最後一起到警局報案,控告許、尤兩人恐嚇取財,台中地院依恐嚇取財判處許6月徒刑,尤10月徒刑,不法所得6萬6千元沒入。
判決書指出,103年7月間,連男因懷疑友人凃男在酒後對其女友有踰矩行為,向許庭維徵詢意見,許的友人尤詩凱正好在旁聽聞,3人決定約凃男出面來解決。
同年月9日晚間,連與許在沙鹿區屋租處,正質問凃男是否有對其女友踰矩行為,涂某說當天喝醉了完全忘了。江湖味道濃厚的尤男,帶著兩名不詳姓名男子進入,確定此人為凃男後,對凃男一陣拳打腳踢,隨即開口要求66萬元處理,凃某表示沒錢,一旁的當事人之一連某看的心驚膽戰,原本無意要向凃某索討「遮羞費」,可是「形勢比人強」,當時的狀況都在尤與許掌控,他雖為當事人卻無置啄餘地。
當聽到66萬元遮羞費後,凃男說沒錢,尤主動降為26萬,凃還是說沒錢,眼看又要繼續毆打,為讓涂某脫身,連男開口自動降為15萬,可是尤詩凱雖不滿意也迎合連的意思那就16萬6千元,看在連某面子上,要求先支付6萬6千元現金,其餘簽下本票及欠條。
凃迫於無奈,由連陪同從提款機提出2萬7千元,又向媽媽撒謊借了4萬元,湊足6萬6千元拿給尤詩凱,再簽下「尚欠10萬元」的借條後才離去。
連某回家越想越不對,這不是他想要的處理方式,凃某也是他朋友,併沒有要他賠錢的意思。連就打電話給許,希望許等退還6萬6千給涂某,許說他們兄弟「出場費」就要1萬7千元,堅持一毛不少,連某自掏腰包付了1萬7千元,幾天後連與凃兩人連袂到警局報案,說出上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