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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唆洩密案庭訊 馬、黃、江個別開庭

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,今首度以「被告」身分傳喚馬出庭。(記者陳志曲攝)

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,今首度以「被告」身分傳喚馬出庭。(記者陳志曲攝)

2016/12/01 14:38

〔記者謝君臨、錢利忠、黃欣柏/台北報導〕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,今首度以「被告」身分傳喚馬出庭,另約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、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作證;據悉,北檢今由主任檢察官周士榆負責偵訊被告馬英九;江宜樺由檢察官曾揚嶺訊問、黃世銘由檢察官梁光宗偵訊,3人尚未上演對質。

目前馬、江、黃3人已分別進入第一、第二、第四偵察庭進行個別開庭。

針對黃世銘所涉洩密案,去年2月高等法院已判刑1年3月,可易科罰金45萬7000元定讞;黃世銘去年4月繳清易科罰金,但此案也連帶使馬英九被告發教唆洩密等案,現由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地院偵審中。

告發者之一的律師黃帝穎曾指出,高院判決已指出馬有3次犯罪行為,分別是102年8月31日,馬拿著黃世銘的偵查中秘密,對羅智強及江宜樺做第1次洩漏。

黃帝穎指出,同年9月1日,馬要求黃世銘到官邸繼續做偵查中個案洩密行為,為教唆洩密罪;同年9月4日,馬英九要求黃世銘對江宜樺洩密,黃世銘依職務報告並無犯意,馬構成2次教唆洩密罪。

針對馬被控於102年9月4日,要求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的部分,由北檢分他字案偵辦中;北檢今天即是針對此部分案情,傳喚馬、江、黃等3人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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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出庭。(記者朱沛雄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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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檢察總長黃世銘。(記者朱沛雄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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