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控賤賣國有地 國產局前副局長逆轉獲無罪
2016/11/29 13:02
〔記者黃欣柏、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國有財產局前後任副局長蘇維成、陳官保及莊翠雲等15名官員,被控協助建商取得國有眷舍土地,藉此圖利1億餘元。一審原依貪污等罪分別將蘇、陳、莊判處15年、13年及8年徒刑,但高等法院二審「縮水」為蘇、陳各12年、莊女無罪,案經最高法院發回,高院今更一審更逆轉改判蘇、陳均無罪,仍可上訴。
當時一審判決指出,峻和建設公司因資力不足以標購國有土地,因此透過代書詹德育與蘇維成等人搭上線,以「假承租、真購地」方式逐一遊說取得位於台北市杭州南路、潮州街、牯嶺街等處的國有眷舍土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