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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難讓機師不敢再飛 仍要賠復興航空百萬

一名前復興航空機師因所屬ATR機隊發生空難,且有其他硬體問題而離職,遭航空公司提告違約並求償,台北地院判賠近150萬。(資料照,記者吳正庭攝)

一名前復興航空機師因所屬ATR機隊發生空難,且有其他硬體問題而離職,遭航空公司提告違約並求償,台北地院判賠近150萬。(資料照,記者吳正庭攝)

2016/11/16 10:18

〔記者溫于德/台北報導〕前復興航空機師張姓男子因為公司接連發生澎湖、南港空難後,又有機械燈號異常、疑似液壓油洩漏等事件,嚇得他不敢再飛,雖自行離職,卻遭資方認定違約,提告求償。法院認為,復航提告有理,今日判張男及連帶保證人須共同賠償147萬餘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
台北地院指出,張男認為,所屬的ATR機隊除發生空難,另有其他硬體問題,可見復興提供的駕駛員訓練、航空器維護,均有「不可預知之重大風險」,且復興也未對此提供必要的防護措施,自認選擇自行離職的決定沒錯。張也說,接受復航安排的機師訓練僅半年,卻要受10年長約的約束,無法自由選擇其他工作,已失公平。另就違約金部份,張主張過高,應予酌減。

提告的復航則說,張自民國100年7月簽訂「自訂訓練」,依約由公司支付訓練費用;之後再於隔年簽訂「自訓飛航駕駛員服務契約」,並由張再提出另一張姓友人做保證人,雙方自此約定須服務至111年1月才可離職。但張僅服務5年即擅自離職,因此提告兩人,要求賠償196萬多元。

法院認定,張男確實未依約服務,且連帶保證人亦有責任,但張已服務6個月,應酌減66萬3,000元,最後判兩人須共同賠償147萬2,25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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