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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歲男愛上小六女童偷嚐禁果 判賠65萬

一名19歲的李姓男工讀生在網路上認識讀小學六年級的女童,李男竟在女童畢業前夕帶到摩鐵性交、嚐禁果。(情境照)

一名19歲的李姓男工讀生在網路上認識讀小學六年級的女童,李男竟在女童畢業前夕帶到摩鐵性交、嚐禁果。(情境照)

2016/11/03 22:01

〔記者王俊忠/台南報導〕一名19歲的李姓男工讀生在網路上認識讀小學六年級的女童,李男竟在女童畢業前夕帶到摩鐵性交、嚐禁果,被判刑1年10個月、緩刑3年確定。女童與家長對李男求償精神撫慰金,一、二審都判須賠65萬元。

判決指出,李男被訴於2013年間透過網路遊戲「唯舞獨尊」認識女童小芬(化名),同年6月間,小芬將畢業,李帶她到汽車賓館發生性行為,小芬父親得知怒告李男性侵害,刑事部分,李被判有罪確定。

民事部分,小芬與父親對李男求償精神撫慰金240萬元,一審判李應給付65萬元。李未上訴,但小芬與父親上訴。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,當時雙方為男女朋友,發生性行為時非出於暴力或用不當手段,事後雙方持續聯絡,認為李賠償65萬元已足夠,駁回原告請求。此案還可上訴三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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