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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老婆抓姦在床 情婦辯「睡一間比較便宜!」

陳女辯稱,會與林男共處一室,是因為睡一間比較便宜。圖與本新聞無關。(情境照)

陳女辯稱,會與林男共處一室,是因為睡一間比較便宜。圖與本新聞無關。(情境照)

2016/10/28 12:07

〔記者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林姓與陳姓女友開房間,被老婆發現,找來律師、徵信社抓姦在床,但扣得的衛生紙上並無林的精液。基隆地檢署以無通姦事證,處分2人不起訴。

處分書指出,34歲已婚林姓男子,今年3月間,與同齡陳姓女子,遠從新竹住處,至基隆市某旅館開房間。林妻得知後,清晨5時帶著律師、徵信社人員前往先生投宿的房間按門鈴。林睡眼惺忪應門,赫見訪客竟是怒氣沖沖的老婆,還帶了律師、徵信社人員前來。

林妻入內後,見床上睡著陳女,怒不可遏,接著又在屋內找到衛生紙與一件女用內褲。

林跟妻子解釋,他因為心情不好,開車載陳女到九份散心,他因為太累了,找地方休息,雖有跟陳女同床,絕對沒有跟陳女發生性行為。

陳女則稱,她與林認識半年,會與林共處一室,是因為睡一間比較便宜。林妻最後仍怒告2人妨害家庭罪。

檢察官調查後,並未在衛生紙發現2人體液,也未找到林男的精液及DNA,以查無2人通姦事證,處分2人不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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