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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「麻豆」拍照 男子拍完閃人不付錢

2016/10/26 13:14

[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]20歲林姓男子沒有攝影設備,今年3月13日晚上9點多,卻透過臉書及電話連絡藍姓女子,誆稱想以3小時5000元代價,委託她擔任內衣模特兒並拍照,藍女依約前往只見林男持手機拍了30分鐘,聲稱要提款付錢後就閃人,林男被催討還嗆聲:「妳供出我就告妳,少威脅我!」林男被依詐欺罪嫌起訴。

起訴指出,林男透過臉書、電話聯繫上藍女,藍女依約到內壢火車站見面,由林男載往其桃園市中壢區住處拍照,藍女說,林男委託她擔任內衣模特,他僅拿手機拍了30分鐘的照片就說:「拍完了。」要求她到附近超商等候,左等右等就是不見林男出現。

藍女指控,她不斷打電話向林男催討,林男只是推諉稱:「我有委託友人去付款!不然,妳給我帳號!」當她表明:「你再唬爛我,委託人根本沒來,我現在先回家,我會把今天發生的事公布在網路上,錢都沒拿到你還逃避。」林男回嗆:「誰在逃避,妳供我我就告妳,妳少威脅我。」

林男被控詐欺後辯稱,他只是約藍女聊天而已,是藍女要跟他借錢,他沒有答應,藍女說要到超商等他,他就不想過去;不過,林男與藍女的臉書、簡訊等紀錄,證明他確實約藍女拍照不付錢,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詐欺罪嫌將他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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