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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裙內沒穿內褲「有心人就看見」 妹婿GG了

(情境圖)。

(情境圖)。

2016/10/24 11:12

[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]男子「小根」(化名)已」有家室,竟覬覦妻姐美色,今年初藉口寄放東西,趁妻姐一人在家,竟說「我要做一件叫妳死都不能講的事,我想跟妳做愛」,強壓妻姐企圖性侵,妻姐抵死不從而未遂,掙扎中留下8公分瘀傷,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判處1年10月徒刑。

本案被告否認犯行,辯稱當天前往妻姐住處寄放公司不要的雜物,在客廳與妻姐聊天,當時門口、窗戶都是開著,聊家庭瑣事,妻姐穿睡衣2腿交叉盤腿、沒穿內褲,他一時性衝動,過去給她摟抱動作,剛開始沒拒絕,約幾10秒妻姐向他開口借錢,他說沒有,錢都是老婆在管,雙方就互相推開,他沒有性侵妻姐。

被害人表示,當時1月氣溫很冷,她穿及膝連身裙裝睡衣外面一定要加厚的睡袍,肉眼看不到她沒有穿內褲。

台中地院法官當庭勘驗睡衣,自肩膀起至下擺丈量睡袍長度104 公分、睡衣長度100 公分,被害人身高168 公分,可見睡衣睡袍長度及膝,被害人說肉眼看不到尚屬合理,倘非被告眼神有意盯著窺瞧,豈會知悉被害人沒穿內褲!審酌被告與妻姐交叉盤腿之際看見其未穿內褲,坦承有性衝動,足見被告確有性交之犯意。

判決書指出,今年元月12日下午2時,被告以寄放物品為由,前往妻姐住處,欲藉此接近妻姐,2人於1樓客廳沙發聊天,見妻姐僅身穿連身裙裝睡衣及外著長睡袍,益發不能自制,竟向妻姐說:「我要做一件叫妳死都不能講的事,我想跟妳做愛」等語,當場被拒絕:「你不能這樣」,又出手將妻姐壓制在沙發上,伸手往妻姐陰部,以此方式違背妻姐意願,因妻姐抵抗而不遂,過程中留下胸腹部瘀傷8公分傷害,罪嫌明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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