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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何半夜放火燒屋? 竟是因酒駕被抓不爽…

董嫌放火燒他人房屋原因竟是酒駕被抓不爽。(記者陳彥廷翻攝)

董嫌放火燒他人房屋原因竟是酒駕被抓不爽。(記者陳彥廷翻攝)

2016/10/20 23:01

〔記者陳彥廷/屏東報導〕恆春鎮龍泉路日前發生惡夜火警,一樓家當幾乎全被燒光光,經屋主報警及不捨追緝後,縱火犯到案說明,放火原因竟是「酒駕被抓不爽」,行徑可惡!

犯嫌曾與屋主口角 縱火洩憤

恆春地區於日前發生火警,警消從現場起火點研判遭人縱火,案經調查後,警方發現恆春1名董姓男子曾於該處出入,涉有重嫌,董嫌到案後供稱,因多次在恆春地區酒駕被抓導致心情不好,當天他釣魚結束,行經該屋時,竟想起他曾和屋主在酒後口角致嫌隙,多年前爛帳致火上心頭就罷,他竟還點火洩憤。

當時被害屋主並無人在家,董嫌用打火機點燃其家中棉被和衣物縱火洩恨後隨即離去,被害人返家發現後立刻報警。

警方查訪附近釣具行及調閱路口監視器,鎖定董姓男子涉重嫌,通知董嫌到案後於6天後破案,經董嫌同意在其家中搜出作案用黑色重機車、打火機1個,警訊時董嫌初步坦承犯行,警訊後警方將董嫌犯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

恆春分局分局長曾學貴表示,縱火是相當嚴重的公共危險犯行,國內曾有因糾紛縱火導致多人死亡案例,犯嫌也遭判處極刑伏法,呼籲民眾若有相關糾紛,應循正常管道處理,切勿使用違法偏激手段,以免釀成無法彌補的憾事。

☆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☆

董嫌放火燒他人房屋原因竟是酒駕被抓不爽。(記者陳彥廷翻攝)

董嫌放火燒他人房屋原因竟是酒駕被抓不爽。(記者陳彥廷翻攝)

董嫌放火燒他人房屋原因竟是酒駕被抓不爽。(記者陳彥廷翻攝)

董嫌放火燒他人房屋原因竟是酒駕被抓不爽。(記者陳彥廷翻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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