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沒穿胸罩就揑她乳頭 父稱:是要提醒會被看光光
2016/10/20 22:43
〔記者顏宏駿/彰化報導〕彰化縣一名父親,見女兒身著薄外衣又未穿胸罩,出手捏女兒乳頭,女兒覺得又丟臉又氣憤,向老師訴苦,還嗆聲要「殺了父親」,老師覺得此事非同小可,便通報警方,父親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。該案審理時,父親辯稱,他捏女兒乳頭的目的是想告訴她,這樣會被看光光,絕沒有猥褻的意圖,他的說法未獲法官認同,仍被重判有期徒刑2年。
該名父親娶越南籍配偶,太太因無法忍受丈夫經常家暴而訴請離婚返回越南,又因於女兒年紀幼小,太太將女兒帶回越南撫養,直到民國98年,女兒才又回到台灣,跟父親同住。
104年4月6日父親在客廳看年紀未滿18歲的女兒上半身僅著外衣,裡面沒穿胸罩,便上前質問「為何不穿胸罩」,還以手捏女兒的左胸乳頭。女兒覺得身體被侵犯,立即對父親呼巴掌,並說「這讓我很不舒服,我永遠不會原諒你,會恨你一輩子」隨即離開家裡,直到深夜才回家。
女兒一直在等父親道歉,但父親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,這讓女兒更生氣,後來她去找國小老師訴苦,她向老師說「我真想殺了他」,老師擔心事情擴大,便找來社工和警方幫忙,事情才爆發開來。
父親在法庭上承認確實有捏女兒乳頭,但他向法官說,這不是猥褻,他是要告訴女兒「妳穿這樣,別人都可以看到妳乳頭了!」所以就捏了。
法官表示,被害人對乳頭被捏,感到羞憤至極,父女雙方不愉快的氣氛長達多天,可見被告違反被害人意願。對於被告所辯都係卸責之詞,不足採信,因此判處2年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