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樓壓死賣菜老婦 跳樓男家屬判賠520萬
2016/10/13 22:13
〔記者陳鳳麗/南投報導〕今年4月26日的林姓男子跳樓,壓死在路邊賣菜的陳林姓老婦,賣菜老婦的家人向林男家屬請求民事賠償,南投地院近日判決林男家人應賠償老婦先生120萬元,老婦的5名兒子各80萬元。
住在南投縣草屯鎮的66歲林姓男子,在4月26日上午從隔壁鄰居的7樓跳樓,墜落在隔壁1樓路邊賣菜的73歲陳林老婦身上,雙雙死亡。
陳林老婦的先生和5名兒子打民事官司,向林男的妻子和3名兒子請求損害賠償。林男的家人提出林男罹重鬱症且跳樓時有妄想症狀,已達心神喪失程度,不應負法律責任,況且林男並非故意致人於死。
法官則不認同林男心神喪失,因他大費周章爬到自家頂樓再攀爬女兒牆到隔壁頂樓,過程需要思考,而非心神喪失,至於其跳樓壓死老婦,雖非故意,但有過失責任。加上林男的家屬未拋棄繼承權,也應繼承林男對陳林姓老婦家人的損害賠償責任。
南投地院法官審酌雙方經濟能力和身分地位,判決林男的妻、兒要賠償陳林老婦的先生120萬元,5名兒子各80萬元慰撫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