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性侵菲籍看護須入監 馮滬祥今聲請延緩執行
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律賓籍女看護一案,本月7日被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定讞,士林地檢署原訂明天上午10點執行入監,但馮今天上午以身罹重病為由,以傳真方式向檢方聲請延緩執行,檢方預計明日上午會有評估結果。(資料照,記者羅沛德攝)
〔記者黃欣柏/台北報導〕前立委馮滬祥被控性侵菲律賓籍女看護一案,本月7日被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定讞,士林地檢署原訂明天上午10點執行入監,但馮今天上午以身罹重病為由,以傳真方式向檢方聲請延緩執行,檢方預計明日上午會有評估結果。
馮滬祥被控在民國93年的大年初二,趁家中無其他人之際,性侵正在沐浴的菲籍女看護,女看護事後向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職員求助,馮妻得知後隨即砸下80萬元重金「封口」,還買機票送女看護回國。
全案纏訟10餘年,本月7日最高法院維持高院更六審見解,認定精液反應是在女看護陰道深處驗出,並非自行塗抹可以達到,據此將馮判刑3年4月,全案定讞。
士檢原訂明天上午發監執行,並已聯繫相關單位啟動防逃機制,但馮今以傳真方式向檢方聲請延緩執行,理由是因為身罹重病,檢方預計明日上午做出結論,屆時馮的聲請若被檢方駁回,明日就仍須入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