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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句老色魔 小王輾死小王

楊姓已婚女子劈腿兩男,兩男爭風吃醋鬧出人命,小王開車輾死小王,一死一坐牢。(情境照)

楊姓已婚女子劈腿兩男,兩男爭風吃醋鬧出人命,小王開車輾死小王,一死一坐牢。(情境照)

2016/10/11 12:15

〔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花蓮縣警局卓姓雇員與楊姓女子婚外情,楊女又劈腿鄭姓男子,鄭男發現卓、楊2人赤裸搞車震時,痛罵一句「老色魔,這麼老了還這麼色!」沒想道卓男慌亂中開車輾死鄭男。最高法院維持花蓮高分院見解,依殺人罪判處卓男14年徒刑確定。

判決指出,62歲卓姓男子是花蓮縣警局民防管制中心雇員,與在卡拉OK店工作的44歲已婚楊女交往,楊女接著劈腿51歲鄭姓死者,前年3月6日鄭男撞見卓男到楊女家騎樓喝酒,卓男酒後開車載楊女到附近工業區嘿咻,鄭男則開車一路尾隨。

鄭男發現卓、楊2人車震,當下醋勁大發,打開車門痛罵卓男「老色魔,這麼老了還這麼色。」並揚言要打電話向楊女的老公爆料,卓回嗆「打就打,順便報警」,就發動車輛,鄭男在旁追逐時不慎跌倒,遭卓男所駕車輛車輪輾壓過胸部,卓、楊見狀並未協助救醫反而逃離現場,卓男並潛逃到中國被捕。

一審時,花蓮地院認為,鄭男被車輾壓第一時間還未死亡,事後才傷重斷氣,依遺棄致人於死罪,判卓男12年徒刑,花蓮高分院認為,卓男開車和鄭男追逐過程中,鄭男極容易跌倒,卓男卻追逐鄭男約4、5圈,鄭男不慎跌落車輪間,遭卓男車子輾壓,卓男未報警、也未採取救護措施,事後潛逃大陸,依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,被告不服提起上訴,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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