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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窺囚友家書還朗讀給大家聽 男判拘20日

2016/09/30 17:19
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黃姓男子原本是高雄第二監獄受刑人,因另案借提羈押在台北看守所,與李姓男子當室友,但他去年10月間,趁李男借提到新北地院開庭時,偷偷打開李男包包內的信件,朗讀給其他室友聽,李得知後提告,新北地院依開拆封緘信函罪,判黃拘役20日,得易科罰金2萬元,可上訴。

檢方調查,黃姓男子原本是高雄第二監獄受刑人,另案借提羈押在台北看守所,與李男都是信三舍的室友,但黃卻對李心懷不滿,去年10月20日下午,李男被借提到新北地院開庭時,黃男竟打開他包包,當眾朗讀信件內容。

李男得知後除控告妨害秘密罪嫌外,另告他竊取郵票、資料袋、空白信封、筆及神壇照片,黃坦承有朗讀信件,否認竊盜。

兩人的林姓室友證稱,他有聽到黃朗讀,信件內容忘記了,同房舍友有制止,跟黃表示都進來關,不要拿外面那套來用;徐姓室友則說,黃確實有拆信件,在房內朗讀,他只記得僅有拿信、念信,沒有印象有拿走其他東西。高姓室友則說,不知道黃有無拿取其他物品,只知道有拿信出來讀。

檢方調查時也沒有在黃男私有物品中發現遭竊物品,因此竊盜部分證據不足,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;法官認為,黃擅自取出李的家書,朗讀內容,舍房內他人均聽聞信函內容,嚴重侵犯他人隱私權,考量他認罪,依開拆封緘信函罪判拘20日,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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