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令麟涉掏空亞太固網逾百億 高院判無罪定讞
2016/09/29 11:29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東森集團前總裁王令麟因捲入力霸東森掏空案,被判3年10月入獄服刑後,王被控掏空亞太固網百億的背信案,高等法院認為檢方已起訴,但原審漏未判決,因此發回北院「補充判決」,北院判王無罪,檢方不服上訴,高等法院認定王的罪證不足,今仍判王無罪,全案定讞。
本案源於王令麟被指擔任立委時,涉利用推動《公司法》通過修法機會,讓非公開發行公司能私募公司債,致力霸旗下東豐國際等紙上公司,得以利用公司債掏空亞太電信100.8億元。
審理時,王令麟出庭表示,修法是當時的社會共識,在立法院無異議通過,且修法後1年才發生掏空案,說他修法是為了掏空,根本是本末倒置,他未涉背信行為。高院認定王的背信罪證不足,判他無罪定讞。
因涉力霸掏空案入獄服刑的王令麟,雖已出獄,另涉東森國際內線交易案,二審被判3年4月,尚在最高法院審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