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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運!樂陞許金龍三度三關 再獲交保

樂陞案三度羈押庭,法官28日清晨維持原裁定,並限制住居、出境及定期向派出所報到,許金龍(左)在結果出爐後,在律師陪同下步出台北地院。(記者朱沛雄攝)

樂陞案三度羈押庭,法官28日清晨維持原裁定,並限制住居、出境及定期向派出所報到,許金龍(左)在結果出爐後,在律師陪同下步出台北地院。(記者朱沛雄攝)

2016/09/28 05:46

〔記者溫于德/台北報導〕樂陞董事長許金龍涉及內線交易案,經台北地院二度裁定交保,台北地檢署二度抗告,高等法院昨天凌晨1點6分做出裁定,撤銷北院對許2000萬元交保裁定,發回北院更裁。但今天凌晨4時,法院認為仍無羈押的必要,再度裁定交保。

台北地院原要昨天上午10時開庭,但在颱風影響下,認為風雨過大,恐影響相關人等到法院開庭的安全,決定暫時不開;但下午3時30分,突又改要開庭。晚間7時30分,許金龍與律師陳文禹一同現身,面對媒體提問「是否有信心再獲交保」,他未答,即快速上樓準備開庭。

羈押庭自晚間8時開始,約晚間11時40分審理結束;開庭期間,許金龍表示,他雖有出國,但都有回國,已無逃亡之虞,且也未在國外置產或持有他國護照,親屬也皆在國內,法院因此未認定他有逃亡之虞。

再者是黃姓證人部分,法院認為黃姓證人僅是名義上的負責人,對本案並不清楚,因此無法認定許與黃接觸後,會對本案後續發展有影響,且檢察官當初聲押時,未主張黃有勾串之虞,是因院方裁定交保,檢方才改為主張,因此無法認定黃的重要性。

最後是關於刪除訊息部分,許金龍也當庭提出購買新手機發票辯駁;法官採信被告說法,購買新機導致訊息不見;另檢察官當時也未主張許會勾串,與誰勾串等情事,因此無法認定許有刪除訊息、勾串等不法情事。

法官寫裁定書,直到今天凌晨4時,再還許金龍自由,期間歷經8小時。

北院表示,許金龍雖涉嫌重大,但經限制住居、出境、出海等強制措施,已可達保全許金龍爾後在偵、審理程序之進行,因此無羈押的必要;對於具保金額,法官同樣維持台幣2000萬,也要他每週一、三、五上午8時30分需前往新北市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報到。

庭訊後,許金龍顯得疲憊,他雖順利三度三關,但離去時未發言、臉部也未顯露任何情緒,與律師一同搭車離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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