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去就職典禮放炸彈! 網友被告恐嚇

蘇姓網友在PTT的文章。(記者王定傳翻攝)

蘇姓網友在PTT的文章。(記者王定傳翻攝)

2016/09/26 19:01
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蘇姓男子今年5月間在批踢踢實業坊(PTT),發文指「蛆蛆要滾回祖國了嗎」,並在內文中嘲諷山姓網友「還是要學某山姓男子要去就職大典放炸彈啊」因而挨告,雙方妨害名譽和解,恐嚇部分,新北地檢署認為,蘇男是用諷刺口吻而非真的要放炸彈,不構成恐嚇公眾罪,處分不起訴。

檢警調查,今年5月20日,蘇男520總統就職大典當天早晨,於PTT上發文「五二十到了蛆蛆要滾回祖國了嗎」,內文提到「五二十到了蛆蛆要滾回祖國了嗎,不用等蔡英文宣佈獨立啦,擇日不如撞日,今天是好日子回祖國好時辰啊」等語,文末再酸「還是要學某山姓男子要去就職大典放炸彈啊」。

山姓網友得知後在底下留言反擊,雙方展開筆戰,蘇男更指山男「你有前科」、「白痴」等語,山男因此控告蘇男涉犯恐嚇公眾、加重誹謗與公然侮辱。

檢方偵辦時,雙方針對妨害名譽部分和解,恐嚇部分,檢方則認為,蘇男是用諷刺語氣對不同政治立場的人戲謔,而非要以放炸彈來恐嚇公眾,常人就算看了文章,應也不會就此相信有人要去就職大典放炸彈,不構成恐嚇公眾,處分不起訴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