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英九批周玉蔻:污我圖利頂新150次 賺通告費100萬
2016/08/30 13:00
〔記者項程鎮、張文川/綜合報導〕前總統馬英九上午在法庭內,發表4點聲明,痛批名嘴周玉蔻在各媒體污衊他圖利頂新,次數多達150次,賺取通告費100萬元以上,馬表示:「如果這不算惡意,什麼是惡意?」
周玉蔻出庭後,則指馬的發言非常情緒性,「讓我覺得非常意外」。
馬英九指出,他任職公職30餘年,但周從前年12月22日開始在個媒體說他收取頂新2億元政治獻金,次數多達150次,賺取通告費100萬元以上,上次8月2日開庭結束後,還是繼續上媒體污衊我,「這不算惡意,什麼是惡意?」
馬認為,清廉是他的生命,周前年12月向特偵組告發他圖利頂新,特偵組密集調查6個月,清查他和家人所有帳戶和資金,確認沒收取頂新獻金就簽結,諷刺的是,「我沒動用公權力,周還告發我圖利頂新,真是令人哭笑不得」。
馬還說,周每週在電視污衊我,總統府只有偶而發表新聞稿澄清,地院卻判周無罪,讓他無法接受,因此上訴高院。
馬最後認為,法院保障言論自由,但不應保障濫用言論自由,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,不能保障口無遮攔的特權階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