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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安歆老師」被控誹謗 一審獲判無罪

上遍多個綜藝談話節目的知名彩妝改造達人「安歆老師」陳宇歆,被客戶控訴誹謗罪,一審無罪。(資料照,記者謝君臨翻攝)

上遍多個綜藝談話節目的知名彩妝改造達人「安歆老師」陳宇歆,被客戶控訴誹謗罪,一審無罪。(資料照,記者謝君臨翻攝)

2016/08/24 13:26

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上遍多個綜藝談話節目的知名彩妝改造達人「安歆老師」陳宇歆,4年前在她經營的「安歆造美學」網站,刊登從事徵婚聯誼業的吳姓女客戶的「Before、After」對比照片,內文以化名「小佩」敘述吳小姐患罕見疾病,「皮膚會過度吸光,52歲看起來像80歲的皮膚狀態,業績和自信down到谷底」;吳女認為安歆老師未經同意刊登照片,且她未患過度吸光症,也未因外貌影響業績、自信,憤而控告安歆加重誹謗,台北地院一審今判安歆無罪。可上訴。

台北地院調查,吳女確實患全身性硬化症,也同意以戴假髮、化妝前後的照片與故事,提供安歆在網站做廣告宣傳,從而獲得定價2至3折的低價購買假髮與彩妝課程,法官因此認定安歆沒有損害吳女名譽的實質惡意,判安歆無罪。

安歆於2012年在西門町「髮片女王」假髮專賣店擔任彩妝師,創設「安歆造美學」網站,標榜「以製造偶像的原理應用在普羅大眾,讓每個人輕鬆擁有偶像級容貌」,也曾與亂彈阿翔、王建復、雷瑟琳、包子妹等多位藝人合作。

判決指出,同年8月吳女至髮片女王購買假髮,並購買學習化妝技巧的6小時課程,完妝前、後皆拍照,不久安歆網站刊登此件化名個案,「Before」照片是臉部皮膚局部特寫,「After」照片則是吳女的正面臉部全見,內文稱「52歲的小佩因為得罕見疾病,皮膚會過度吸光,導致曬乾、曬斑、曬皺」、「52歲看起來像80歲的皮膚狀態,她不知什麼叫美麗了,一直羞於見人,卻又從事業務工作,讓她的業績和自信Down到谷底」。

吳女指控,她擔心照片被亂用,事後曾要求陳女刪除照片,而文章所述也多有不實,她並未因外貌而影響業績和自信,照片與內文皆已嚴重損害她的名譽。

但法官調查,吳女以1萬8000元價格購得定價6萬元的假髮,以6000元買到3萬元的彩妝課程,採信安歆的辯詞,認定吳女同意刊登換取優惠價;且刊登照片後,吳女不滿刊登效果,才去電要求安歆將照片和文章下架,因此也難以認定吳女所控的「Before」照片未經她同意拍攝、使用,判安歆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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