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虐殺大橘子案開庭 數十愛貓人士法院外舉白布條

愛貓人在台北地院外抗議殺貓人陳皓揚。(記者張文川攝)

愛貓人在台北地院外抗議殺貓人陳皓揚。(記者張文川攝)

2016/08/16 10:38

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台大化工系澳門僑生陳皓揚,去年底虐殺台大校園流浪貓「大橘子」,台北地檢署今年5月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起訴,聲請簡易判決,台北地院今上午11點首度開庭,由於本月6日又傳出他再次誘殺文山區一家寵物店的店貓「斑斑」,再次引發公憤,愛貓人士發動群眾至法院外抗議陳男並到法庭旁聽。

群眾在法院外高舉「侵害生命者,不應輕判;連續侵害生命,更應重判」、「你可以不愛他,但不可以傷害他」等標語,以及大橘子、斑斑的遺照,抗議陳男虐殺小動物的行為,立委黃偉哲也到場聲援。

去年12月28日,一名王姓女老師在台大附近的溫州街停車場,目擊戴黑色手套的男子勒住流浪貓的頸部,她大喊制止,該男往台大宿舍地下室逃跑,未料,隔天王姓女老師再次看到該名男子正在虐貓,立即通報愛貓人士及警方到場,查出虐貓者是王皓揚,將他送辦,遭虐的「大橘子」則已枉死。

今年1月陳皓揚至北檢出庭時,承認情緒管理欠佳,因課業壓力大而一時情緒失控,才虐貓發洩,願向飼主及愛貓人士道歉,也願接受檢方懲罰義務勞務,但檢方仍未予緩起訴,而是起訴並聲請簡判;台大校方對陳皓揚祭出2大過、2小過處分,並安排心理輔導,他也曾透過校方發表聲明道歉,表示深感後悔,希望有自新機會。

道歉、悔意言猶在耳,不料就在北院開庭前十餘日,陳皓揚竟再次殺貓,本月2日他在文山區誘殺寵物店的店貓「斑斑」,主人4日通報失蹤並報警,6日警方循線約談陳皓揚到案,他坦承行凶,供承是因大橘子案即將開庭而殺貓宣洩壓力。警方本月8日將「斑斑案」函送北檢偵辦。

愛貓人在台北地院外抗議殺貓人陳皓揚。(記者張文川攝)

愛貓人在台北地院外抗議殺貓人陳皓揚。(記者張文川攝)

台北地方法院16日針對台大僑生陳皓揚(左)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首度開庭,陳皓揚在法警的戒護下步入法庭。(記者黃耀徵攝)

台北地方法院16日針對台大僑生陳皓揚(左)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首度開庭,陳皓揚在法警的戒護下步入法庭。(記者黃耀徵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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