婦控學聲樂遭老師性侵 這句話卻自打嘴巴…
一名4旬婦人小芬(化名),去年底至松山區找高姓教師學聲樂;事後卻指控高男在教課後,強逼她幫忙「打手槍」、口交,但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,小芬疑主動倒貼高男,還曾說:「我男友很久沒碰我了,我有需要。」(圖非當事人,情境照)
〔記者謝君臨/台北報導〕台北市一名4旬婦人小芬(化名),去年底應友人邀約,至松山區找高姓教師學聲樂;事後,小芬卻指控高男在教課後,強逼她幫忙「打手槍」、口交,她不甘受辱,報警控告高男涉嫌強制性交;台北地檢署調查後,發現小芬疑主動倒貼高男,還曾說:「我男友很久沒碰我了,我有需要。」對方不予理會才挨告,認定高男罪嫌不足,將他不起訴。
檢方調查,去年10月,小芬透過友人介紹,至松山區某戲院1樓的承租包廂,向高男學聲樂;起初,小芬與友人會一同前往,而後小芬自行與高男相約,獨自與會,但事後小芬卻氣得向友人控訴遭高男性侵。
檢察官傳喚高男出庭,他矢口否認性侵,強調是對方自己倒貼,他教完聲樂後,小芬就自己挑逗他,還說:「我男友很久沒碰我了,我有需要。」接著自己幫他打手槍、口交,他從頭到尾都未對小芬施以強暴、脅迫手段性侵。
檢察官再傳小芬友人說明,友人表示小芬獨自向高男學聲樂返家後,曾致電問她高男的感情狀況,言談之中似乎有點開心,還說「被老師欺負了」,但她問「欺負什麼?」小芬卻不回應;過沒多久,小芬又再度打給她,抱怨高男不接電話,對她性侵,讓她一頭霧水。
檢察官調查後,發現該包廂並無門板,僅以布簾遮蓋,且外面人來人往,如小芬真被性侵,不至於無法求救,加上出租包廂的老闆娘也證稱,2人上課期間她曾送水果進去,並未發現異狀,檢察官因而認定高男罪嫌不足,將他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