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不要!我不要!」好誘人 男子偷回家看
2016/07/30 19:52
〔記者吳政峰/基隆報導〕網路雖然甚麼都有,但還是有人熱愛閱讀實體書籍,一個月讀了12本,卻被移送法辦,因為他看的書「都是偷來的」。
基隆何嘉仁書局今年3月清點書籍,發現短少12本,調閱監視器得知全遭江男竊取,報警處理。江男到案表示熱愛閱讀,禁不住書中自有黃金屋的誘惑,才會起貪念行竊,願意賠償書店損失,基隆地院考量雙方已和解,江男承認犯行,依竊盜罪判拘役55天,得易科罰金5萬5千元,緩刑兩年,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江男除夕騎車到書店,趁店員忙著準備過年布置,徒手竊取「不要!我不要!繪本」、「機器人雜誌」等5本書離去;後又趁228假日,以相同手法偷了「解讀易經」、「科學人雜誌」等5本書籍。
看了10本書仍不過癮,江男3月2日三度至該店竊取兩本書,共計不到一個月的時間,已偷了12本書返家閱讀。
林姓書店店長清點發現書本短缺,看監視器才知道遭到同一名雅賊光臨,立刻報警。
江男到案深感後悔,表示願意賠錢還書,不過其中一本「解讀易經」,因為看不懂,已經丟到垃圾桶了,書店認為江男具悔意,接受調解條件。
法官考量江男無前科,品行尚佳,且已賠償書店損失,給予緩刑自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