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護令無效! 女慘遭恐怖情人潑硫酸
2016/07/29 12:06
〔記者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周姓男子因傷害江姓女友,被法院限制不得靠近江女,未料,周不甩保護令,躲在江女住處外,朝她臉部潑硫酸。基隆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將他起訴。
判決指出,38歲周姓男子與江姓女子交往同居期間,2人因個性、生活習慣不合,感情生變。
江女不願再與周交往,周卻極力想挽回這段戀情,多次傷害、騷擾江女,讓江女忍無可忍,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獲准。
未料,周男收到保護令後,並未因此收斂,去年12月間,躲在江女住處暗處,見江女下班回家,一把抓住江女,強拉江女跟他走。
周見江女不願跟他走,拿出預藏的噴罐恫嚇江女:「這裡面裝的是硫酸,妳不跟我走,我就噴灑讓妳毀容!」
江女聽後,驚恐大叫求救,周見江女奮力反抗,竟將罐內硫酸擠出,噴出的硫酸灑向江女的右臉頰。
江女被潑硫酸後,趕緊用衣服擦掉,還好未成傷。
基隆地檢署認定周觸犯強制與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,今天將周男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