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家子冒名記者 誆熟識建商詐財60萬遭訴
2016/07/28 18:59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持有一間網路媒體公司記者證的25歲林姓男子,曾以熟識議員辦公室主任詐財,去年底又向張姓友人謊稱,認識新北市永和區「捷運新都星」建商股東,透過對方買房,原價一坪6、70萬的房屋只要55萬,不過要先給他錢讓他打點裡面的人,張男信以為真,前後交付林男9次近60萬元,但林男卻始終未帶他看屋,張男始知受騙提告,新北地檢署今依詐欺罪將張起訴。
據悉,林男是板橋地主之子,家境富裕,18歲開始四處行騙,有網路電視台記者證,也對外佯稱是壹電視記者。
庭訊時,林男因始終說不清認識的建商股東真實姓名,但堅稱爺爺認識建商,他真的有幫忙談價錢,只是還沒有談妥,不過當檢方要求傳喚林男爺爺,林男才坦承犯行。
林男打著記者名號在外招搖撞騙,102年底聲稱熟識議員辦公室主任,向業者表示,手上有議員配合款,欲購買電視送給學校,陸續向業者訂了159台、價值286萬2千元的42吋液晶電視,業者信任未要求訂金,但事後林男卻拒不付款,業者始知受騙,新北地檢署去年底已依詐欺取財罪嫌將他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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