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周人蔘電玩弊案纏訟20年 「他」被判刑成最後一個有罪警官

 曾經叱吒風雲的電玩大亨周人蔘(見圖)服刑完畢,前台北市警局督察員張德星涉違背職務收賄、交付賄賂等兩罪,但因適用速審法、減刑條例,判他6年6月、褫奪公權4年,成為此案最後一個還在纏訟官警。(資料照,記者王藝菘攝)

曾經叱吒風雲的電玩大亨周人蔘(見圖)服刑完畢,前台北市警局督察員張德星涉違背職務收賄、交付賄賂等兩罪,但因適用速審法、減刑條例,判他6年6月、褫奪公權4年,成為此案最後一個還在纏訟官警。(資料照,記者王藝菘攝)

2016/07/28 16:39
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我國史上最大的檢警貪瀆案周人蔘電玩弊案,纏訟20年後,高等法院更五審今宣判,松山分局員警林政男因去世,判公訴不受理,前台北市警局督察員張德星涉違背職務收賄、交付賄賂等兩罪,但因適用速審法、減刑條例,判他6年6月、褫奪公權4年,成為此案最後一個還在纏訟官警,另一員警身分的被告前松山分局巡佐林政男因去世,今獲判公訴不受理。

此外,周人蔘公關帳房連玉琴涉對公務員行賄罪,因審理冗長,同樣適用速審法、減刑條例,被判1年4月、褫奪公權4年,再減為8月徒刑、褫奪公權2年,她和張兩人均可上訴。至於此案其他涉案檢警被告,都已判決定讞。

此案電玩大亨周人蔘因行賄檢警,原被判刑2年7月,高院更四審時,認定周適用「刑事妥速審判法」的減刑規定,減刑後,判他1年3月又15天,因周及檢方未上訴三審己定讞,並服刑期滿。

較受矚目的檢察官涉案部份,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許良虔因收賄,被重判8年4月定讞,因羈押期3年多均可折抵刑期,並入監執行1年多後,因服刑逾半,且累進處遇已達二級,前年底已獲自強外役監提報假釋獲准出獄。

另外,前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洪家儀,在更四審被依修正前的「包庇常業賭博罪」判刑1年,3年前洪以80歲高齡入獄後,已執行完畢,許、洪2人都被報請免除檢察官職務。

警界高官部份,前台北市警局督察長陳衍敏、前嘉義市警察局長程文典,因更二審至更四審已三次獲判無罪,依速審法規定,檢方不得再上訴最高法院,2人在4年前的高院更四審判決後獲無罪定讞。至於收賄的前松山分局副分局長練錫銘等多名官警皆被判有罪。

依高院更四審認定,程文典確曾收受周人蔘交付的金錢,因程文典當時的職務無法直接查緝周人蔘台北的電玩店,只能算周人蔘送錢給程花用,才判無罪,並受惠速審法,獲無罪定讞,部份法界質疑,此形成「高官收錢,竟判無罪」現象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