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前製作人張富違公司法 判刑3月

前電視製作人張富(左)違公司法被判刑 3個月。(資料照,記者錢利忠攝)

前電視製作人張富(左)違公司法被判刑 3個月。(資料照,記者錢利忠攝)

2016/07/28 11:14

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知名前製作人張富,近年連犯多起起詐騙案被起訴,「跑路」被通緝,本月18日竟淪為彩券賊被捕歸案入獄;台北地院今將他被控與友人合開紅海演藝經紀公司時,申報公司資本額時涉不實驗資,借錢當股款,驗資後再領出還錢,認定違反公司法,法官將他判刑3個月。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張富99年1月向4名股東收取800萬元股款,將股款挪作自用,張富2月再向別人借1650萬,存入公司帳戶,以供驗資,2天後一驗畢隨即把錢都領出來還錢,使台北市商業處誤信,核准註冊登記為公司。

股東們並控告張富詐騙股款,本月21日張富被通緝歸案後,檢方立即開庭,本月25日依詐欺罪起訴張富。

張富去年還向網友詐稱可透過管道買到江蕙封麥演唱會門票,詐得30餘元,被判刑6月定讞,因他無錢易科罰金,21日到案後,隨即被押解赴台北監獄執刑。

張富是20年前知名綜藝節目「龍兄虎弟」、「美鳳有約」的製作人,叱吒一時,曾是陳美鳳的前男友,人生前半段簡直人生勝利組,近年卻遇到髮夾彎,為了錢事而官司纏身,淪落到街頭偷彩券,甚至沒錢繳罰金而入獄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