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製作人張富違公司法 判刑3月
2016/07/28 11:14
〔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知名前製作人張富,近年連犯多起起詐騙案被起訴,「跑路」被通緝,本月18日竟淪為彩券賊被捕歸案入獄;台北地院今將他被控與友人合開紅海演藝經紀公司時,申報公司資本額時涉不實驗資,借錢當股款,驗資後再領出還錢,認定違反公司法,法官將他判刑3個月。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張富99年1月向4名股東收取800萬元股款,將股款挪作自用,張富2月再向別人借1650萬,存入公司帳戶,以供驗資,2天後一驗畢隨即把錢都領出來還錢,使台北市商業處誤信,核准註冊登記為公司。
股東們並控告張富詐騙股款,本月21日張富被通緝歸案後,檢方立即開庭,本月25日依詐欺罪起訴張富。
張富去年還向網友詐稱可透過管道買到江蕙封麥演唱會門票,詐得30餘元,被判刑6月定讞,因他無錢易科罰金,21日到案後,隨即被押解赴台北監獄執刑。
張富是20年前知名綜藝節目「龍兄虎弟」、「美鳳有約」的製作人,叱吒一時,曾是陳美鳳的前男友,人生前半段簡直人生勝利組,近年卻遇到髮夾彎,為了錢事而官司纏身,淪落到街頭偷彩券,甚至沒錢繳罰金而入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