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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播妹被性侵 運將教她如何保留證據

2016/07/26 16:25
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蔡姓男子前年11月間,以通訊軟體微信約傳播妹小美(化名)到摩鐵陪聊天,小美因工作疲倦睡著,蔡趁機性侵,小美推開急忙離去,司機得知後予以幫忙,由小美以擴音功能播打電話逼問,司機在旁錄音還出庭作證,新北地院因此依乘機性交罪,判蔡3年半徒刑。

本案發生於前年11月1日,小美回憶當天,她原本已吃安眠藥準備睡覺,但蔡男一直傳訊邀約,不過,她知道在場還有另一名傳播妹,她不想見到對方,因此回覆不想過去,蔡卻說可在小房間聊天,才同意過去。

由於她服用過安眠藥,加上工作太累,因此在小房間內睡著,卻遭對方性侵,驚醒後推開對方,搭車離去。

司機也證稱,他載過10多次,這次上車後,小美卻在哭泣,經過詢問,小美才說出此事,他當下詢問離開時有無帶走保險套、衛生紙等證據、客人有沒有坦承?小美都說沒有,他才請小美以擴音方式播打電話,由他在旁錄音,他也有勸小美,要自己決定是否報警還是當什麼事情都沒發生。

錄音中,小美哭著問說蔡為何趁她睡著時性侵?蔡卻回說:「我那時是不是有問過你?」、「我是不是一直問你要不要跟我在一起?」

法院審理時,蔡否認犯行,辯稱兩人是約定要性交易,因為價格產生糾紛,小美才提告;合議庭認為蔡辯稱是性交易,但錄音又說要跟小美交往,隻字未澄清是性交易,與事實不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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