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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拍流浪貓廚餘倒鄰家 雙方拉扯、傷人判拘役

為拍流浪貓廚餘倒鄰家,雙方拉扯、傷人判拘役。(資料照)

為拍流浪貓廚餘倒鄰家,雙方拉扯、傷人判拘役。(資料照)

2016/07/24 13:02

〔記者王駿杰/新竹報導〕林姓女子愛貓成痴,為紀錄當流浪貓日常,她竟突發奇想,將裝有魚骨頭的廚餘放在洪姓女鄰居家門口吸引貓咪來訪,再用手機拍攝,洪女撞見氣得大罵「拍什麼!」與林女發生激烈拉扯,造成林女受傷,氣得提出傷害告訴;新竹地院判洪女拘役30天,易科罰金3萬元。

經查,林、洪兩女是鄰居,104年2月兩人因為流浪貓的廚餘放置問題發生不快,林女持手機朝洪女住處拍攝時卻被洪女開門撞見,洪女作勢要搶手機,氣憤持紙板撞擊林女左肩,並質問「拍什麼,我要看!」林女臉部表淺損傷、手指挫傷。

由於林女堅持不讓洪女看手機內容,氣炸的洪女便將林女壓制在地,以雙手壓住林女胸部、脖子,最後遭路人勸阻、拉開。洪女在應訊時坦承和林女發生衝突,但辯稱其只拿紙板揮來揮去,雙手都沒有碰到林女身體,沒有打她。

法官認為,林、洪兩女是鄰居,本案肇因雖是林女持手機朝洪女住處拍攝,行為可議,但洪女是成年人,卻沒理性解決問題,為看手機拍攝內容,竟以強暴手段強制對方,不尊重他人自由權益,造成林女受傷,並否認犯行,沒有悔意,審酌依犯強制未遂罪判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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