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診所前賣靈骨塔...醫師踹斷廣告牌挨告判無罪

楊女指自己在公車站旁舉牌,離診所還有一點距離。(記者吳政峰翻攝自Google Maps)

楊女指自己在公車站旁舉牌,離診所還有一點距離。(記者吳政峰翻攝自Google Maps)

2016/07/23 13:02

〔記者吳政峰/基隆報導〕楊姓殯葬業者103年在基隆一間診所前舉牌行銷,上寫「塔位三萬、生前協議三萬、遷葬六千......」等語,金姓醫師發現診所前有這些招牌,便拿進去踹斷,楊女認為金男涉犯強制與毀損罪嫌,提告興訟,基隆地院法官認為當時招牌靠在牆邊,楊女未實質控制,金男之舉不構成強制,判無罪;而一審時,楊女又具狀撤回毀損告訴,因此判決不受理。

楊女獲悉判決,痛罵「司法黑暗」,表示自己是善良人,只想從事公益,還對法官說「不用重判」,沒想到結果竟是無罪,深感遺憾,將考慮一陣子再決定是否上訴。

判決書指出,楊女在金男診所前方人行道上舉牌,進行殯葬行銷,金男趁楊女彎腰綁鞋帶、手上未持有招牌時,把牌子拿入診間,並用腳踹斷,楊女因此提告。

金男辯稱看到招牌靠在牆上,以為是垃圾,才會逕行處理,並未聽到楊女叫他。

法官認為,招牌當時離楊女尚有10公分距離,並未受任何人實質控制,與強制罪「以強暴、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」構成要件不符。

又楊女指控,當時一直喚金男,但他不理會,與金供稱「沒聽到有人叫他」的證詞並不違背,根據「罪疑利益歸被告原則」,應做有利被告的事實認定。

綜上,法官認為強制罪嫌不足,判決無罪,可上訴。

另,楊女在一審判決前,自行具狀撤回毀損告訴,法官判決不受理。

對此,楊女痛罵「被騙了」,指金男雇用的律師是她母親的好友,盼她能原諒金男,才會撤告,沒想到出庭時金男竟說「都撤告了,不然你要怎樣」之語,令她氣憤難耐。

記者試圖電聯金姓醫師,惟診所員工指金醫師要到25日才會上班,目前無法取得回應。

楊女近日才因弄丟iPad,在臉書上發出6萬元加2千片雞排的懸賞文,躍上新聞版面,沒想到又因行銷糾紛捲入司法訴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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