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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警打瞌睡 現行犯趁隙脫逃成功 11天後才抓回…

因人犯戴銬從後門脫逃,警方亡羊補牢,案發後將後門關閉。(資料照,記者吳仁捷攝)

因人犯戴銬從後門脫逃,警方亡羊補牢,案發後將後門關閉。(資料照,記者吳仁捷攝)

2016/07/14 19:11

〔記者陳慰慈/新北報導〕陳姓男子與友人今年3月4日凌晨3時許在板橋騎乘贓車酒駕遭攔查,被依現行犯逮捕回新北市某派出所做筆錄,不料,坐在候詢區沙發上的陳男,趁郭姓警員在沙發上打瞌睡時,趁隙從後門逃走,同月15日才被緝捕歸案,因郭姓員警平日績效良好,案發前亦無受過失處分,案發後積極將人犯尋獲,新北地檢署今依過失脫逃罪,予其緩起訴處分,郭姓警員需上繳國庫10萬元。

緩起訴處分指出,陳嫌在派出所等候偵訊時,郭姓警員竟疏未注意,僅將陳嫌雙手上銬,但未將手銬銬在人犯戒護區鐵欄杆上,見陳嫌同日7時許吃完早餐在沙發上閉眼睡覺,自己竟也跟著打起瞌睡,前後不到5分鐘時間,陳嫌趁隙從派出所後門逃走,勤務中心接獲民眾通報,在學校附近發現戴著手銬男子搭乘計程車離去,告知派出所,派出所才知嫌犯脫逃。

離譜的是,陳嫌曾逃到鐵工廠求助,店家報請新莊警分局林口分駐所將陳嫌帶回查證,卻因派出所未通報人犯脫逃,陳嫌又騙稱自己遭壞人綁架,導致林口警方開銬放走陳嫌,11天後才將他抓回籠。事發後,郭姓警員已遭記過調職處分。

陳嫌供稱,與員警抽菸時,得知派出所有後門,因此趁隙脫逃,而陳嫌涉及公共危險、竊盜、脫逃等罪嫌,檢方另案偵辦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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