胖虎在PIZZA店工作 但胖虎偷走現金
2016/07/08 11:46
〔記者溫于德/台北報導〕綽號「胖虎」的劉男,服務北市一家PIZZA窯烤店,但他竟貪走396元的結帳款項,還篩除自動點餐的交易紀錄,被老闆娘發現交易序號有不正常跳號情形,遭提告;台北法院依侵占罪判他有期徒刑6月,但因他沒任何前科,加上偵查時皆承認犯罪,遂給緩刑2年,須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,全案仍可上訴。
前年10月間,胖虎在「LA PIZZA石窯風餐坊」工作;同月27日,他竟貪走396元、顧客用餐費用,接著再刪除交易紀錄,遭老闆娘提告。開庭時,老闆娘出示交易紀錄,顯示編號「AA31027010029號」無故被刪除,懷疑就是劉男所為;加上同是這家窯烤店店員的劉女證稱,劉男曾傳LINE訊息給她,要她謊稱不小心刪除交易紀錄,但她怕揹黑鍋,因此出面揭發。
法官認為,劉男犯案罪證確鑿,且他也承認犯行,同時坦承要劉女說謊,因此雖依法判刑,但給緩刑,要他日後不能再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