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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國安人員出主意 騙走富商210萬

假國安人員出主意,騙走富商210萬。圖為國安局特勤人員。(記者張嘉明攝)

假國安人員出主意,騙走富商210萬。圖為國安局特勤人員。(記者張嘉明攝)

2016/07/04 19:11

〔記者金仁晧/台北報導〕沈姓男子為了研發質能再生發電器,存有積蓄,劉秝酲、于智勇與劉耀仁3人看中此點,向沈男謊稱,手中有蔣中正時代的5000公噸的黃金存單,只要出借新台幣210萬元,作為黃金提領的手續費,就願意投資1億美金,用於質能再生發電,沈男受騙上當,劉耀仁部分,士林地院審理後,判其1年徒刑。

劉秝酲去年被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,判1年2月徒刑;詐欺取財罪部分,判4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;于智勇則被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,判1年2月徒刑。

判決指出,劉秝酲、于智勇兩人和沈男接觸,謊稱手上有5000公噸的黃金存單,是蔣中正時代留下,經過菲律賓前總統馬可仕之手後,輾轉交給他保管,只要沈男願意出借新台幣210萬元手續費,讓他們能夠處理相關事宜,之後就願意投資沈男旗下的質能再生發電業。

當時檢警查出,劉耀仁是幕後藏鏡人,提議用此手法取得210萬,最後也是劉耀仁把錢拿走。

開庭時,劉耀仁堅稱自己是國安局人員,拿210萬是為了幫忙驗證存單的真假,以及支付提領黃金的費用,已全數交給他委託的美國律師處理,倘若法官抱持對他不利的態度「將秉持軍人本性,抗戰到底」。

法官認為,劉耀仁無法提出把現金交給美國律師的證據,且劉秝酲及于智勇兩人指證歷歷,認定劉耀仁罪證明確,判其1年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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