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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蒨蓉撞傷騎士案 判拘40天、緩刑2年定讞

李蒨蓉撞傷騎士案被判拘40天、緩刑2年定讞。(資料照,記者張文川攝)

李蒨蓉撞傷騎士案被判拘40天、緩刑2年定讞。(資料照,記者張文川攝)

2016/06/29 14:43

[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]藝人「阿帕契姊」李蒨蓉,去年4在台北市開車撞傷古姓身障騎士,一審被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40天,古男上訴二審,審理期間雙方終於達成71萬元和解,古男願原諒李蒨蓉,李請求法官改判緩刑;台北地院今二審維持原判,但給予緩刑2年,全案定讞。

去年329青年節李蒨蓉等20多名親友組團參觀桃園龍潭阿帕契基地,將照片貼上臉書,引發軒然大波,還被檢察官約談,去年4月正值多事之秋的李蒨蓉疑因恍神,駕駛休旅車行經台北市基隆路高架橋下東興路匝道時,不慎擦傷古姓身障機車騎士,偵審期間多次調解,因雙方金額談不攏而破局,今年4月台北地院一審簡判李蒨蓉拘役40天,可易科罰金4萬元。

古男認為沒和解卻輕判,不服氣而請檢方上訴;今年5月二審再開調解庭,達成71萬元和解,古男同意不再追究刑責,並撤回民事求償訴訟。

合議庭認定李蒨蓉全盤認罪且已達成和解,偵審期間未達成和解也不能完全歸責於李蒨蓉,給予緩刑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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