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
晴時多雲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幸福人壽案縱放疑犯? 特偵組:沒有條件交換

法務部長邱太三日前接獲檢舉,指特偵組先前調查幸福人壽掏空案時,與該案女證人新加坡EFG銀行台灣區理財經理吳曉雲談條件,縱放疑犯。特偵組主任郭文東反駁「條件說」。(資料照,記者陳志曲攝)

法務部長邱太三日前接獲檢舉,指特偵組先前調查幸福人壽掏空案時,與該案女證人新加坡EFG銀行台灣區理財經理吳曉雲談條件,縱放疑犯。特偵組主任郭文東反駁「條件說」。(資料照,記者陳志曲攝)

2016/06/29 11:07

〔記者錢利忠/台北報導〕幸福人壽掏空案今早11點宣判,《壹週刊》今報導,法務部長邱太三日前接獲檢舉,指特偵組先前調查幸福人壽掏空案時,與該案女證人新加坡EFG銀行台灣區理財經理吳曉雲談條件,縱放疑犯,使幸福人壽投資EFG銀行的2億美金至今無法收回國庫。對此,特偵組主任郭文東今反駁「條件說」,強調依法辦理,沒條件交換。

週刊報導指出,邱太三日前接獲1件檢舉特偵組檢察官的檢舉函,遭檢舉的案子是去年4月爆發的幸福人壽掏空案,特偵組之所以起訴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,最為關鍵的證據就是吳曉雲的證詞。

週刊報導提及,吳曉雲原本被特偵組列為被告,但鄧文聰被起訴後,鄧的律師申請調閱所有偵訊時的錄音光碟、筆錄,卻聽到檢察官竟與吳女及其委任律師談條件,雙方談論若檢方起訴吳女,吳女就可能不會配合檢方作證,將原本幸福人壽投資EFG銀行的2億美金,說成是鄧文聰私人借貸的質押品;為此,鄧的律師團才具名向邱太三檢舉。

特偵組主任郭文東則表示,一切依法辦理,有證據就查辦,吳曉雲的部分已移交北檢調查,沒有條件交換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相關新聞
社會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