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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感冒不癒竟罹愛滋 控前男友傳染卻不起訴

20多歲男子阿忠(化名)日前感冒一直沒有痊癒,至醫院檢查後驚覺自己竟罹患愛滋病,懷疑是何姓前男友傳染給他。示意圖,與本新聞無關。(情境照)

20多歲男子阿忠(化名)日前感冒一直沒有痊癒,至醫院檢查後驚覺自己竟罹患愛滋病,懷疑是何姓前男友傳染給他。示意圖,與本新聞無關。(情境照)

2016/06/14 14:20

〔記者謝君臨/台北報導〕20多歲男子阿忠(化名)日前感冒一直沒有痊癒,至醫院檢查後驚覺自己竟罹患愛滋病,懷疑是何姓前男友傳染給他,控告何男涉違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》;台北地檢署將2人血液送驗,發現2人病毒株相似度雖達99%,但無法確定阿忠就是被何男傳染,因何男稱2人雖認識,但否認曾發生性行為,檢方認定罪嫌不足,今將何男不起訴。

阿忠指控,99年間,他上網路聊天室結識年紀相仿的何男,雙方陷入熱戀展開交往,期間多次發生性行為,然而好景不常,之後2人因個性不合分手;某日,他感冒後一直覺得無法痊癒,前往醫院抽血檢驗,赫然發現自己竟罹患愛滋病,懷疑是何男在交往時傳染給他,害他罹病,憤而提告。

檢察官傳喚何男到案說明,他否認犯行,辯稱自己雖罹患愛滋病,也「認識」阿忠,但2人僅止於朋友關係,從未與對方發生過性行為,何男也同意抽血檢驗,比對阿忠是否被他傳染。

檢察官將2人血液送往陽明醫院鑑定,發現2人病毒株相似度高達99%,但因愛滋病的病毒株有數種,因此即便2人病毒株完全相同,也難認定就是傳染源,再加上何男矢口否認雙方曾有性行為,阿忠也無法提出其他有力證據,檢察官因而依罪嫌不足,將何男不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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