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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害15歲的她 一年內3度懷孕、3度墮胎

林男三度讓未成年少女受孕,遭起訴。示意圖,非當事人。(資料照)

林男三度讓未成年少女受孕,遭起訴。示意圖,非當事人。(資料照)

2016/06/10 21:59

〔記者吳政峰/基隆報導〕20歲林男與15歲少女小璟(化名)交往,不顧她未成年,多次在無保護措施下發生性關係,小璟母親發現愛女月經未來,帶至醫院檢查才知懷孕,除了帶她去墮胎,還對林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,未料審理期間,兩人仍持續性交,小璟再度懷孕,其母氣炸,二度要求墮胎,只是林男仍未引以為鑑,三度讓小璟受孕,小璟母親一年內處理愛女懷孕三次,已熟悉司法流程,引產後直接帶著報告,跑到基隆地檢署申告,檢方認為事證明確,予以起訴。

婦產科醫師王孫斌指出,女生墮胎多次可能造成子宮內膜受損,若處理不當引起感染,可能導致不孕,更嚴重者,往後受精卵著床時,引發植入性胎盤,產後大出血的機率就會提高,非常危險。

王孫斌強調,引產視同生產,手術後一個月內應避免行房,讓身體有充足時間恢復健康。

打零工維生的林男2年前透過朋友介紹認識小璟,外表清秀、皮膚稚嫩的小璟看起來就是未成年,但林男無視法律,甜言蜜語把她騙上床,前年12月小璟母親發現女兒懷孕,去年1月帶她至醫院流產並提告。

詎料兩人仍私下來往,去年2月間續發生性關係,小璟媽媽5月間察覺愛女月經又沒來,帶她去醫院檢查才知又懷孕,只好再次墮胎並追加告訴。

林男承認兩人發生7次性行為,小璟母親則在庭上說「要繼續告被告,請法院判最重的刑,不要原諒被告」,但小璟稱自願發生性關係,法官考量為合意性交,判處有期徒刑1年。

離譜的是,去年9月間,小璟媽媽三度發現女兒月經遲到,到醫院檢查才知腹中又有新生命,寶寶已逾16周,回溯懷孕時間為5月,換言之,小璟二次墮胎後,即無縫接軌與林男發生性關係,並且馬上受孕。

小璟母已熟悉偵辦流程,先帶女兒至醫院引產,再持死胎證明至基檢提起自訴,林男到案承認犯行,檢方日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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