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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炒股弊案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收押禁見

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(左)遭裁定羈押禁見,由法警戒護送上囚車。(記者劉信德攝)

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(左)遭裁定羈押禁見,由法警戒護送上囚車。(記者劉信德攝)

2016/06/09 18:15

〔記者王定傳、金仁晧/台北報導〕特偵組偵辦中信金控集團掏空案和國寶集團炒股等案,認為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違反證交法等重罪,且有滅證之虞,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,法院認為朱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,且有逃亡與滅證之虞,裁定朱國榮羈押禁見。

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,涉嫌於100年至102年間,以人頭戶炒作龍邦國際興業股票,從每股10元拉抬到14元,再趁機出脫持股,獲利上億,案件仍在台北地檢署偵辦中;特偵組又懷疑他又炒作龍邦股票,且藉身為台灣人壽保險大股東之便,在中信人壽合併台壽保消息公開前,大量購入台壽保股票,獲利上億元,因此昨日再度約談他到案。

朱國榮的委任律師辯稱,之前他已獲交保,特偵組為重複偵查,且朱有癌症,不宜羈押。

法院認為,朱國榮原本稱人頭帳戶都是他使用,到法院改口說是人頭自己買賣,且前案時間點是100年至102年間,本案是103至104年間,且有連續高買低賣行為,甚至有意圖造成集中交易市場交易活絡的表現。

法院認為,朱之前涉炒股案獲交保後,雖有按時到庭,但卻於今年2月辦妥台灣居民往來中國通行證,可見有逃亡之虞,且依據監聽,有證人對朱的前妻說:「朱先生叫我們把帳全部銷毀」,前天搜索時,朱還以前妻電話,打給秘書:「假如你方面的話,就去我的房間,把我桌面紙收一收」,秘書回說:「他們已經在裡面了」,朱又說:「那妳看著辦,好不好」,有湮滅證據之虞。

法院指出,朱在檢察官訊問時,還說我昨天喝了很多酒,可見他身體並無不適,以他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,且有逃亡與滅證之虞,裁定羈押禁見。

至於台灣人壽內線交易部分,法院認為,朱雖有將鉅款匯往國外,但檢方未能證明這是朱的犯罪所得,且檢方無法明確交代重大消息成立時間,指朱涉犯洗錢防制法尚屬不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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