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師戀上女學生 竟開房間親下體
2016/06/08 16:07
〔記者金仁晧/台北報導〕許姓男子戴粗框,長相斯文帥氣,曾到新北市一間國中擔任代課教師,和女學生小瑾(化名)發展師生戀,104年竟帶著小瑾到MTV、汽車旅館內,親吻胸部及下體,士林地院審理後,認定許男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女子猥褻,判4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緩刑兩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。
判決指出,許男104年7、8月間在新北市一間國中,擔任暑期輔導理化科的代課老師,和小瑾互有好感,8月底許男就帶著小瑾,到MTV及汽車旅館,撫摸親吻胸部與下體。
本案審理時,許男坦承犯行,並和小瑾達成和解,賠償6萬6千元,當場給付,法官認為許男應已知所警惕,無再犯之虞,宣告緩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