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哭就給錢 狼繼父性侵男童 判刑4年2月
2016/06/07 17:00
〔記者王定傳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一名狼繼父竟然把10歲的繼子阿明(化名)帶到賓館性侵,還以金錢為誘惑說:「如果你不哭,我就給你錢」,由於阿明在學校做出不當動作,師長詢問後得知此事並通報,新北地院依對未滿14歲男子為性交罪,判他4年2月徒刑,可上訴。
據查,狼繼父與阿明母親結婚後,雙方即同居,家中經濟由他負擔,若阿明做錯事,會被繼父拿床板、電腦線體罰,阿明在製作筆錄時,還擔心地向警方說:「我怕我做完(筆錄)回去會被打!」
前年11月間,狼繼父生日當天,把阿明帶到旅館性侵,還說:「如果你不哭,我就給你錢」;隔月,狼繼父故技重施,又意圖性侵,阿明疼痛大聲哭叫,狼繼父竟逼他口交。法官認為,狼繼父嚴重戕害阿明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,考量他犯後有悔意,判刑4年2月。